港鐵管理屋苑業主不能受惠「保就業」津貼 方國珊申司法覆核

2020-09-08 16:20

方國珊(左)及張展鵬議員(右)。劉曉曦攝
方國珊(左)及張展鵬議員(右)。劉曉曦攝

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指不少大型物業管理公司回饋不少於八成「保就業計劃」津貼給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但因港鐵公司不具備「保就業計劃」的申請資格,而令本港49個由港鐵所管理的屋苑業主無法受惠。方今午到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政府放寛港鐵物業管理部的「保就業計劃」申請,強制物業管理公司及外判承辦商取得「保就業計劃」津貼後,合理回饋薪金補貼予屋苑。方估計薪金補貼管理費的款項會高達兩億六千多萬元。

申請人為西貢區議員方國珊,建議答辯人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有利害關係的一方則列為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同區議員張長鵬及張美雄,以及全港屋苑大聯盟召集人陳繼偉亦到場支持。

方在入稟狀中指出,大型物業管理公司成功申請第二期保就業計劃補貼後,需回饋不少於八成給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但由於港鐵為法定機構而不具備保就業計劃的申請資格,故令港鐵旗下屋苑的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不能受惠。而港鐵把保安、清潔、會所等服務外判,外判承辦商的員工薪資由屋苑管理費全數支付,但外判承辦商取得保就業計劃補貼後,並沒有回饋給其真正僱主(即屋苑業主),令外判商變相賺取雙重收入,故要求外判商以減低管理費等方式回饋業主。

法庭記者:劉曉曦

(左至右)方國珊、張展鵬及張美雄議員。劉曉曦攝
(左至右)方國珊、張展鵬及張美雄議員。劉曉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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