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主任會前主席疑慫恿參與六四晚會 執業大狀龔靜儀:主任須政治中立

2020-09-10 11:47

執業女大狀龔靜儀(上小圖),下小圖為東區裁判法院的高級二等檢控主任黃華芬。 資料圖片
執業女大狀龔靜儀(上小圖),下小圖為東區裁判法院的高級二等檢控主任黃華芬。 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的高級二等檢控主任黃華芬,今年6月4日發出內部電郵表示,「今日有什麼事會比這更有意義的事情嗎?希望我們都做同樣嘅的事」,此番說話被質疑慫恿其他檢控主任參與同日晚上的六四悼念晚會。執業女大狀龔靜儀回覆本報查詢時強調作為律政司部門的法庭檢控主任, 必須百分百保持政治中立。

龔稱,政府的電郵,只能用於工作用途,不能公器私用, 用來發放或接收私人訊息, 更不能談及任何政治扯上關係的事情。

而備受爭議的電郵內容,的而且確是比較隱晦, 可以證明黃是知道他不應利用這工作上的電郵, 去談及政治,及邀請其他人去支持2020年的64集會, 所以盡量用一些比較 隱晦的字眼, 狡猾地去企圖逃避違規的責任,也反映出是次行動是處心積慮、有計劃,並有部署的。

龔大狀指作為法庭檢控主任,必須 確保公眾對律政署檢控質素的信心。 其公器私用, 以走盡「法律罅」的形式去利用律政署的電郵, 一方面去宣揚其個人的政見 ; 另一方面, 今年6月份,香港仍是在限聚令下, 公然地以暗喻的方式鼓勵及煽動其他人去支持64集會, 性質上也等於宣揚「違法達義」 之訊息。 連法庭檢控主任也會走進「法律罅」去呼籲其他人違法, 事件直接地打擊了公眾對律政司能否在完全公平公正的情況下履行檢控責任之信心。

現階段律政司宜即時暫停黃的所有檢控工作, 將其停職, 對事件作出徹查, 並調查 除了這事件外 黃是否也有在其他情況下違反公務員政治中立或其他守則。 此外,律政司也要對黃所有 有份參與過檢控案件的檔案作出覆核, 看看會否有任何涉及反修例事件的案件在處理上出現偏差, 並謀求就這些案件作出補救。

另律政署可視乎往後調查得來的結果,再決定最終如何處理黃。

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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