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聘富商子換利益 摩通前董事女總經理否認2罪受審
2020-09-14 14:06
摩根大通證券(亞太)有限公司前常務女董事於2010年初推薦客戶兒子任職公司分析師時,涉嫌蓄意繞過固定招聘程序以避開利益衝突審查,意圖誘使對方父親聘用投資銀行辦理上市手續時,傾向選擇摩根大通。52歲女被告梁嘉彰今在區域法院否認兩項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受審。
根據控方開案陳辭,摩根大通證券(亞太)有限公司於2008年成立「子女計劃」,後來易名為「客戶推廌計劃」(client referral program)。計劃允許摩根大通僱員推薦客戶的親屬,加入公司參與培訓甚至獲聘。以防發生利益衝突,公司同時成立合規部門,向有意推廌求職者的員工解釋守則。而求職者必須通過面試考核,並獲合規部門確認沒有潛在利益衝突才可獲聘書。
控方續指,被告於2010年1月,推薦嘉里物流聯網有限公司主席洪敬南的兒子洪任毅為公司分析師,惟對方2月簽署聘書時,尚未通過合規部門審核,直至3月才補回程序。控方亦會依賴被告與公司內部職員的電郵往來,證明被告當時知道嘉里物流聯網需要投資銀行協助在紐交所辦理上市事宜,而她亦知道主席身分和他的影響力。
被告10年1月10日曾去信另一部門主管,表明洪任毅的大學成績未達入職要求,而他亦未能通過次輪面試,但被告仍推薦他加入公司。而她在信中亦相信任毅基於他的背景,會很快有其他銀行招倈,要求主管儘快聘用他。直至合規部於同年3月4日,發現年初聘用任毅時,摩根大通正在向其父親創辦的嘉里物流投標,形容當時聘用他是「小小突兀」(little awkward),因而揭發事件。
法庭記者:蕭文軒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