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節目《左右紅藍綠》4集被投訴欠持平 通訊局發警告
2020-09-22 12:30
通訊局審議4宗投訴個案,分別涉及廣播機構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的規定。
通訊局指,第1宗投訴,是有關2019年9月4日、10月7日及15日和11月13日在港台電視31及港台電視31A台播放的4集電視節目《左右紅藍綠》的投訴,投訴指節目主持評論警方在近期社會事件中的執法行動時,言論有欠持平,以偏概全,以及沒有給予警方適當機會在節目內或其他時間回應。通訊局認為節目具有損害性的批評,或會影響警方的聲譽,但港台沒有給予適當的機會,讓警方及時回應,裁定投訴成立,並決定向港台發出警告,敦促港台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第2宗投訴,分別於2019年7月8日在商台雷霆881商業一台和2019年7月8日及8月12日在叱咤903商業二台播放的電台節目《晴朗早晨全餐》及《在晴朗的一天出發》的投訴,投訴節目主持就2019年7月7日在旺角發生的事件所發表的言論歪曲事實、有損警方聲譽、污衊警方、美化犯罪活動,並把犯罪活動描述為可接受的行為;並指主持就2019年8月11日在多區發生的事件所發表的言論等同作出未經核實的指控,具誤導成分,並有損警方聲譽。通訊局認為有關節目的準確性、公平和個人意見節目中真實資料的投訴成立,並向商台發出強烈勸諭。
第3宗投訴有關2020年6月7日在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無綫新聞台播放的電視節目《新聞報道》的投訴。通訊局指,接獲13宗有關上述節目的投訴,指該等新聞節目內的新聞報道提到,未有在相關網站登記領取政府派發的可重用口罩的公眾人士可到郵局領取口罩,但事實上可重用口罩須待2020年6月15日才可供領取,指有關新聞報道誤導觀眾。通訊局認為投訴成立,並向無綫發出勸諭。
而第4宗投訴是2019年10月29日及30日在無綫翡翠台及無綫新聞台播放的兩集電視節目《香港早晨》的投訴,指在該兩集節目的財經新聞報道環節中,熒幕顯示以及主播報道的兩家公司的美國預託證券價格被錯調。通訊局認為內容可能誤導觀眾,以及包含不符事實的資料,裁定投訴成立,並向無綫發出勸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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