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陳同佳案無聯繫窗口 陸委會批拖延近1年仍無作為

2020-10-04 14:27

陳同佳至今仍未到台灣自首。資料圖片
陳同佳至今仍未到台灣自首。資料圖片

保安局發言人昨日表示,台方表示已與港方建立所謂單一聯繫窗口是台方單方面的描述,又重申香港警方並沒有與台方共同建立所謂單一聯繫窗口。台灣的陸委會則批評,港府屢稱無法律基礎,又稱會提供協助陳同佳赴台的可行安排,但拖延近一年依然無所作為。

陸委會重申,台港警方去年10月下旬已相互提供聯絡窗口,相關的資訊也經由台灣刑事警察局,透過香港警務處的管道通知台陳同佳。若陳同佳確定要到台灣面對司法,隨時可以透過窗口聯絡,相關事宜已準備就緒。陸委會又批評,港府屢稱無法律基礎,又稱會提供協助陳同佳赴台的可行安排,實際是拖延近一年依然無所作為。陸委會亦強調,案件關鍵在於陳同佳真實的投案意願,以及港府的責任感,呼籲陳同佳及港府拿回初心、具體行動,盡速與台方窗口聯繫。台方希望依法將殺人疑犯繩之以法,還被害人公道,共同實現司法正義立場堅定。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涉殺死女友潘曉穎後逃回港,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卻引發起史無前例的修例風波,陳至今仍未到台灣自首。陳同佳早前稱已通知台灣代表律師聯絡相關部門,處理回台自首安排,期望10月內成行,強調到台灣的想法一直無改變,請潘曉穎的父母放心。保安局昨日則強調,特區政府不可能違反法律,就陳同佳案向台方提供有關證據。發言人續說,有報道指台方表示,已與港方建立所謂單一聯繫窗口,特區政府必須指出,這是台方單方面的描述。台方向香港警方提供陳同佳可向台方作出聯絡的資料,香港警方已隨即將之作出轉告。香港警方並沒有與台方共同建立所謂單一聯繫窗口,這更不涉及任何證據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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