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坊重建6業主拒遷 律政司入稟交鋪獲勝訴
2020-10-06 13:27
地政總署去年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下令九龍觀塘業主交出土地,給予政府實施第二期觀塘市中心主地盤發展計劃。其中6名觀塘道和裕民坊業主和公司至今堅持留守遭律政司司長入稟法庭。高院聆案官今透過簡易裁決程序,裁定律政司一方勝訴,聆案官裁定《收回土地條例》上已有收地安排和業主索償措施等清晰指引,而雙方爭議點僅是索償金額,但本訴訟亦非處理賠償是否合理。
原告人律政司司長,被告六位分別是高良濱,林遠志,董利平,鄭富恒,羅榕帶經營福申洁淨公司,許美和經營安記皮具。政府欲收回的土地坐落於觀塘道和裕民坊。
部分被告要求押後裁決,表示對重建計劃不反對,但要求法庭寬限時間讓雙方洽議同意賠償金額後和解。部分不滿政府方賠償不合理,政府收回觀塘土地時劃一賠償呎價,但裕民坊一帶人流興旺,不可能跟觀塘其他街道同一價值。
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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