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指非單看字眼去裁斷 港獨違《基本法》無需主動討論

2020-10-06 18:15

教育局指港獨違《基本法》無需主動在課堂討論。
教育局指港獨違《基本法》無需主動在課堂討論。

有消息人士透露,有問題教材於去年3月使用於「生活教育科」,之後未曾使用。教育局於去年9月接獲一名學生家長投訴,之後同月有教育局人員突擊到訪學校,與涉事教職員會面,並抽樣與4至5名學生會面,包括查詢學生對學科的印象,學科有否教授港獨議題及對港獨的立場,學生普遍指不支持港獨,又表示學科提及言論自由。

教育局副秘書長陳蕭淑芬指出,有關課程是3至4月教授,去年9月收到投訴,因為情節嚴重,所以都有仔細研究證據。今年9月發信取消資格。陳蕭淑芬指,問題著眼點並非學生有沒有支持港獨,而是港獨本身已經違反《基本法》,無需要在小五級學生課堂上主動以系統性長時間討論港獨。如果學生有疑惑時,教師應該教導正確認識憲制地位。

李美嫦則指,根據《教育條例》47條,取消教師註冊屬於「終身」懲罰,即按法例要求,不會容許他再進入校園,重申基於個案嚴重性,現時處理是合宜、合適的安排。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指,信任絕大部分教師,根據程序教育局已經交學校做調查,首長級的專業團隊也要做專業上判斷,根據事實、根據學校提交報告,審視是否一個合理報告,當中是否看到有不合理的事情。

楊潤雄強調,今次取消涉事教師的註冊資格,公眾不能只著眼於網上流傳的工作紙內容,教育局是著眼於涉事教師如何編排課堂,包括他用了課堂30多分鐘的時間討論港獨,及教師要求同學在課堂上對議題表態。小學五年級應該教導基礎知識。教師編制教材需要大量時間,一定是深思熟慮去達到一定目的。

教育局已經審視學校報告中有問題的教材,所以要使用嚴重處理方式,課堂時間使用教材灌輸學生錯誤資訊。教育局要尊重學校判斷,但教育局在教師專業操守上也有把關、監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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