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刑毀中銀2少女撐傘掩護同被控 同案16歲生被控藏鐳射筆
2020-10-09 13:44
網民發起去年10月中的「18區商場罷買日」示威活動期間,4名年輕男女涉於粉嶺破壞中銀分行玻璃門和管有鐳射筆等被捕。案件今早於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檢控文件獲准,案件排期至12月3日再訊,期間4名被告獲准保釋。
控方案情指10月13日下午4時許,警員接報到花都廣場,目擊數十名黑衣示威者聚集破壞中國銀行分行。期間閉路電視片段拍到首被告陳慶麟戴著口罩,指向鏡頭,其他人包括2名14歲少女即第2和第3被告開傘掩護示威者。中銀分行內閉路電視拍到有人打破玻璃門。眾人其後逃往粉嶺。警方隨後在新運路近粉嶺火車站遇見約百名黑衣示威者,截停並拘捕4名被告,並在第4被告鄭柏俊身上搜獲鐳射筆。中銀分行職員事後指分行1道大閘和3道玻璃門被破壞,總值約30000元。
18歲無業男陳慶麟與2名14歲少女被控於去年10月13日在粉嶺花都廣場中國銀行外,與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和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該銀行的玻璃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陳再被控期間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1個耳掛式口罩;16歲中學生鄭柏俊則被控同日在粉嶺中心附近”金輝停車場”內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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