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港會】僱主白使2萬元 外傭抵港隔離做2周即辭職
2020-10-24 14:22
疫情下請外傭困難多多,一位僱主在Facebook群組發文,表示自己苦等半年終於請到新外傭姐姐,但對方抵港完成14天隔離後,工作了兩星期便表示要辭職另找新工,僱主表示自己所付的僱主的中介費、隔離期間酒店住宿費等共2萬完全白費。
僱主在facebook群組「外傭僱主必看新聞訊息」發文表示,因為疫情關係,其菲傭抵港後先要到酒店檢疫隔離14日,沒料到她完成隔離到家工作兩星期後即辭職,並漏口風表示辭職後會由其表姐介紹,在香港另覓工作,後來才改口表示自己有「思鄉病」,想離職返回家鄉。僱主表示見姐姐工作表現好,打算加人工,怎知卻變成這樣,感到非常氣餒,「而家好灰,亦好氣憤。我可以點做?」
傭主指,雙方已經協議,不用補錢即日離職,更立即買了今個月25日的凌晨機票送她走,並寫了封信到入境處備案,「希望佢冇得返嚟啦!雖然自己一腳踢辛苦啲,但係感覺輕鬆咗,當買個教訓啦!」
帖文一出後引起討論,原來不少僱主都遇過類似情況,「我嗰個都係咁,等咗半年 ,萬幾蚊佣金,享受14天酒店隔離、驗身費、飛機票附加費,之後話自己身體唔好,轉個圈話要唔做。直情激到我想死,頭尾二萬幾咁就冇咗, 仲未計要搵新嗰個啲費用」、「我嗰個去年12月請,封咗兩次關,幾經辛苦期待佢嚟,一個月都冇就byebye。」
因應疫情關係,勞工處已列出指引,要求僱主須負責外傭的核酸檢測費用、外傭在強制檢疫期間的住宿費用及為外傭提供膳食津貼,但卻沒有為僱主的權益作出保障。以往外傭離職後必須返回原居地後,才可以再次申請來港工作,但因為疫情關係,入境處暫時放寬政策,容許外傭離職後仍可持簽證繼續留港搵工,有外傭及中介就看準這個時機,希望找到更好的工作。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