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盜女投資者比特幣賺逾1100萬元 「比特通」創辦人否認欺詐

2020-10-27 17:08

「比特通」行政總裁梁永熹。資料圖片
「比特通」行政總裁梁永熹。資料圖片

虛擬貨幣「比特幣」的交易平台「比特通」創辦人梁永熹,涉誘使女投資者將1000個比特幣存入離線錢包後,非法取用部份比特幣,賺取逾1100萬港元。梁否認一項欺詐罪及4項洗黑錢罪,今在區域法院受審。案中事主損失1000個比特幣,去年入稟高等法院向被告索償近5600萬港元。

被告梁永熹(36歲)被控於2018年3月5日,向事主忻汝英虛假地表示1組備份種子是遠端取用1個Trezor錢包的唯一備份種子,從而誘使忻將比特幣轉移到該Trezor錢包,以及在2018年4月至8月,知道4個銀行帳戶內4筆合共約1113萬港元的項目,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利益,而仍處理該4筆款項。

控方的開案陳詞指,被告梁永熹於2017年成為事主忻汝英的比特幣交易中介人。至2018年,被告向忻表示線上儲存比特幣並不安全,提議她使用離線錢包,忻遂按其建議存入1000個比特幣。惟3個月後,忻發現所有比特幣不翼而飛,最終決定報警。

警方於被告家中夾萬搜出一組備份種子,能遠端取用忻的比特幣錢包,並追查到其中180個被盜比特幣經被告戶口賣出,賺取的逾1100萬港元存入了被告的4個銀行戶口。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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