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犯非法集結判囚 保釋期間刑毀港鐵CCTV判囚3周
2020-10-29 16:19
年輕男廚師早前承認去年「大三罷」中參與非法集結後判囚,在該案保釋期間,以雨傘破壞港鐵閉路電視。被告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1項刑事損壞罪,求情指受上述非法集結案困擾,又失去理想工作才以此發洩情緒。裁判官香淑嫻接納被告沒有預謀,判處即時監禁3週,其中1星期與目前刑期同期執行,另判處被告賠償600元。
今年5月24日警方當晚在馬鞍山大水坑站進行反刑事損壞行動,並於凌晨約1時發現25歲被告劉禮彥用雨傘擊打閉路電視,致鏡頭外罩被打掉,鏡頭下歪。警員接報到場後,尾隨被告回家時截停並拘捕被告,警誡下他保持緘默。
辯方求情時同意被告在保釋期間犯案,在中式酒樓任職廚師學徒追求理想,歷兩年半後成為部門負責人,酒樓於去年底結業,致被告失業至今年中,任職助理編輯直至因非法集結案被判囚。被告期間受上述非法集結案困擾,加上失去中廚工作,當晚回家途中鬱悶下,像小朋友般發洩情緒,因而犯案,案發後深感內疚。
裁判官指宣洩情緒並非求情理由,但接納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預謀,酌情讓本案的部份刑期,與非法集結案同期執行。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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