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生涉攜六角匙剪鉗圖拆欄杆表證成立 准保釋12月再訊
2020-11-13 13:31
19歲中大生去年11月在油麻地被搜出管有多個六角匙及一個剪鉗,警方疑他意圖拆欄杆,將其拘捕。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審訊。
涉案警員吳俊庭供稱,他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志和街交界發生堵路事件,他截查一輛黑色的私家車,在車內發現被告施朗穎與一名女子,並發現被告右腳被膠管裝置上的鐵釘穿過,神色痛苦。當時被告身穿棗紅色短袖上衣、黑色長褲,且神色緊張的緊握胸前黑色背囊,警員因此生疑。遂扶受傷的被告到安全的街道上進行搜身,後在被告身上搜出10支六角匙及1個剪箝等物品,警員懷疑其曾用該物品拆毀街上欄杆,被告當時指該物品是其在地盤兼職工作時使用的,但由於他無法提供相關工作證明,警員將其拘捕。
案件押後於12月4日於九龍城法院裁決。
辯方稱被告所管有的物品不能及不適合用作拆欄杆,亦無證據顯示被告有非法使用該物品的意圖。
另高級工程總監盧潤生出庭作供,指被告所管有的六角匙無法拆毀欄杆,而剪箝雖非最適合的工具,但能用其拆毀欄杆。
辯方陳詞時指,無證據顯示被告曾參與聚集與堵路,或被告將如何使用及處置該證物。而警員亦稱到達現場時已不見有示威者堵路。加上,六角匙與剪箝為常見工具,亦非適合的拆欄杆工具,指若被告有拆欄杆的意圖,何不直接帶更容易使用的六角士巴拿。
鄭念慈裁判官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被告獲准以500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每周須到警署報到。
法庭記者: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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