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7.1闖立會加控暴動罪 准保釋下月再訊
2020-11-30 12:33
28歲青年涉嫌去年7月1日闖入立法會,早前與港大《學苑》前總編輯梁繼平被票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被告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加控暴動,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獲准,案件押後至12月10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區域法院轉介文件,並將與控罪中其他被告案件合併。被告獲准以10000元保釋,加上其父親10000元人事擔保,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住於報稱地址,每2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並不得踏足立法會綜合大樓附近一帶。
被告范俊文被控於去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與黃家豪、羅樂生、何俊諺、畢慧芬、孫曉嵐、潘浩超、馬啟聰、王宗堯、沈鏡樂、劉穎匡、吳志勇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及被票控於同日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在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而該指令是用以規限任何人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或規限該些人士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的行為。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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