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虐打老翁案】拒認罪警員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 3警還押候判

2020-12-04 15:59

其中1名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今被裁定被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資料圖片
其中1名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今被裁定被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資料圖片

6旬老翁涉去年6月底酒後襲警被捕,在北區醫院病人休息室內疑遭3名警員虐打包括拗手指和用警棍戳下體,其中2人早前承認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餘下1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今午在區域法院被法官陳仲衡基於控罪元素忽略履行或不履行其停止對事主的非法襲擊的職責,裁定被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陳官押後案件至下周五下午再訊,至12月18日判刑,期間3人須還押看管。

陳官認為被告林易昇並不誠實可靠,其證詞及開脫解釋亦不可能為事實所在。林稱看見首被告歐國偉的手很快地拍向事主右邊臉,相信意圖喚醒事主,明顯與閉路電視片段相悖;其先後分別稱進入房間為協助和拘捕事主的說法互相矛盾;亦認為林辯稱自己甫進房間便一時失神的說法不合情理,能回想當時正回想甚麼事情毫不真實。陳官遂裁定首次被告當時在非法襲擊事主而林一直近距離面對事主,故清楚看見及知道事主正非法受襲。再者林當時為公職人員,負責處理事主案件,目睹軍裝警員當值期間襲擊羈押人士的嚴重罪行,林絕對有責任阻止,卻蓄意沒有履行職務阻止和拘捕2人,故裁定林罪成。

北區區議員郭㙟豐庭外代事主2名兒子讀出聲明,指3位被告已受法律制裁,希望父母儘快走出陰霾,並感激民主黨林卓廷和郭跟進。林卓廷亦感謝事主勇於站出來揭發案件,指警隊內有害群之馬,以酷刑濫權對待被捕人士甚至凌辱案中六旬老伯。案中裁決重申法律原則指警員看見同袍有違法行為要立即阻止,並非視而不見,否則等同縱容串謀,希望警隊檢視操守文化。郭亦回應指事主傷勢和適應障礙正在好轉,即將循民事訴訟追究。林形容本案「近乎奇蹟」,取得隱蔽鏡頭片段作證,過去一年警隊不斷擴張,監管制度瀕臨崩潰,憂慮日後同類案件中有多少人挺身而出,或交出同類片段,令真相石沉大海。 

首次被告25歲時任上水分區巡邏小隊軍裝警員歐國偉及24歲鄧文謙承認於2019年6月26日,在上水北區醫院7A房作為警員,在無合理辯解下作出不當行為,即襲擊被扣押的男子鍾志華;30歲時任大埔分區調查隊偵緝警員林易昇則否認同樣控罪。

法庭記者:陳子豪

建立時間14:40
更新時間15:59

民主黨林卓廷形容本案「近乎奇蹟」。
民主黨林卓廷形容本案「近乎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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