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打擊洗黑錢與政治無關 銀行協助凍結戶口應予以支持

2020-12-10 14:23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資料圖片

宣布流亡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稱,他和家人的多個銀行戶口一度被凍結;好鄰舍北區教會周一稱其滙豐戶口無故遭到凍結,警方周二以涉嫌詐騙及洗黑錢罪,拘捕了好鄰舍北區教會二人,教會期後發聲明指責認為警方所謂的「洗黑錢罪」只是障眼法,「實質是政權赤裸裸的打壓」。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今日發表文章回應近日涉嫌數宗「洗黑錢」案件,他表示凍結資金機制的其中一個重要目的,是保護受害人的財產,不讓犯罪分子予取予攜,惟有人因政治理由,把這個機制污衊為濫用權責,他必須義正辭嚴予以矯正。

他指出,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及《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任何人,包括銀行,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是犯罪得益(例如挪用眾籌資金的詐騙案、販毒、經營非法賭博等),他必須停止繼續處理有關財產,否則即屬犯法;這情況包括接獲執法部門有關提示或通知。法例亦說明有關人士或銀行須向當局提交「可疑交易報告」的責任;並訂明保密要求,禁止任何人披露損害有關偵查事宜。而在2014至2019年,有總值約18億港元的可疑資產被凍結並隨後獲法庭頒令充公。

他續指,執法部門提示或通知有關銀行,必須是基於有合理懷疑的情況,而凍結可疑資產的行動,必須果斷、迅速和到位,否則犯罪得益很可能被快速移走。銀行為防止洗黑錢按法例凍結懷疑犯罪得益,是遵守法律、履行職責,必須和正確的做法。

李家超強調,執法部門採取行動,必須是針對洗黑錢的行為,與涉嫌人士的政治背景無關。其他關連戶口,也必須因為戶口內的交易屬可疑洗黑錢活動,與其是否親屬或個人關係無關。資產被凍結的人如有不滿,可向法庭提出訴訟包括要求賠償。

李家超於文末表示,希望市民明白凍結涉嫌犯罪資金的重要性,不要被政治抹黑蒙騙,扭曲了依法行事、遵紀守法的事實。他認為,對於銀行履行防洗黑錢的法律責任,是理所當然,我們應予以肯定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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