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定邦:監警會在條例下無權就自身改革提出任何建議

2020-12-15 22:25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資料圖片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資料圖片

監警會今日(15日)與投訴警察課代表舉行公開會議,今年首11個月投訴警察課接獲1,055宗投訴。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在會上提及,高等法院上月裁定現行監警會調查警員投訴機制不符《人權法》要求的有關判詞無推翻現行監警會法例,不影響監警會工作。

投訴警察課於今年首11個月接獲的投訴個案較去年同期減少約32%,當中約47%的投訴為「疏忽職守」,共有491宗投訴,而涉及「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則有377宗,涉及「毆打」投訴則有129宗,其他投訴包括「恐嚇」、「濫用職權」及「捏造證據」等等。

對於高等法院早前裁定現行兩層調查警察投訴機制不符《人權法》要求,梁定邦今日在會上回應事件時表示,有關判詞和判決無推翻現行監警會法例,並不影響監警會現時工作。他又引述法律顧問指,監警會在條例下無權就自身改革提出任何建議,並表示律政司和警方已就有關案件提上訴,估計案件最終可能會需在終審法院審理,裁決完結才知道監警會是否需要改變,而他個人則持開放態度。

梁定邦早前續任監警會主席一年,任期至明年5月,被問及為何不如慣例續任兩年,梁定邦則指自己明年已75歲,身體施不好,表示「政府唔應該再搵我啲老弱殘兵」,他要「告老歸田」,認為政府應尋找年青、有心有力的人做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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