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會計挪用3.8億元囚15年 警方指被告買3個值4000萬元住宅

2020-12-16 18:36

商業罪案調查組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馮培基(中)。
商業罪案調查組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馮培基(中)。

現代商船(香港)有限公司前男會計副總經理,在2009年至2016年監守自盜,盜取公司逾3億8000萬元。他被裁定4項盜竊罪罪成,李素蘭法官今在高等法院判其監禁15年。警方對判刑表示歡迎,判刑能反映案件的嚴重性並予以阻嚇作用,而法官亦指被告有計劃及有預謀地利用公司及上司對他多年來的信任,根據涉案金額及案件嚴重性,屬於違反誠信案件中最為嚴重。

商業罪案調查組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馮培基指,被告以公司執行董事的網上理財保安編碼器,在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分260次從公司戶口挪用公款共逾3.8億元,轉到自己的私人戶口後,用來自行購買3個共值4000萬元的住宅單位、股票、珠寶、名牌精品,又曾轉帳至自己的在內地及澳門的銀行戶口。

54歲被告馬振傑被控於2009年4月20日至2011年8月18日期間,在香港偷竊據法權產,即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的帳戶欠現代商船(香港)有限公司總額港幣$52,269,096.13的債項,另被控於2011年9月22日至2016年2月18日期間,即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的帳戶欠現代商船(香港)有限公司總額港幣$334,686,207.57的債項,該據法權產屬於現代商船(香港)有限公司的財產。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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