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港會】10年前喪夫遺囑限女兒成年前不改嫁 港婦遇第二春苦惱應否守諾

2020-12-26 15:03

單親媽媽遇上第二春應否改嫁引發熱議。示意圖片
單親媽媽遇上第二春應否改嫁引發熱議。示意圖片

網民透露,一名女親友10年前喪夫,先夫在遺囑要求遺孀照顧女兒直至成年及大學畢業時,然而10年過去女親友遇到第二春有意改嫁,家翁家婆則明言一旦改嫁或同居會取回孫女撫養權,網民苦惱應否繼續遵守承諾,引發網民激烈爭議。

「親子王國」討論區有網民發文,女親友早年結婚不久已知丈夫有不治之症,所以一直不打算生育,多年後意外懷有女兒,分娩後一段時間丈夫才病逝。而這對夫婦十分疼愛女兒,妻子30多歲時獨力養活住年僅兩歲的女兒,丈夫怕後父對女兒不好,要妻子承諾在女兒出身自立、大學畢業前不嫁,將大約價值200萬元的遺產、已供滿自住單位歸妻子。當時妻子同意。

發文者指,女親友10年後遇到第二春,認為可託付終身,對方希望與她再組家庭,女方也非常渴望改嫁。

女親友的七旬家翁、家婆雖然知道媳婦已與外人拍拖3年,表明不過問,但如結婚或同居就一定取回孫女撫養權,不肯讓孫女跟陌生男子同一屋簷。「爺爺話親身見聞連親人都刻薄、侵犯親女親孫,佢哋勁驚。所以常常提個孫女,千萬不要單獨同男子一起,連媽咪男友都唔得。所以之前媽咪叫男友幫手接女,個女就打畀爺爺嫲嫲,老人家撲出去接,都唔肯畀人凑。」

但女親友亦堅拒放棄跟女兒一起生活。然而礙於10年前對夫家及女兒許下的承諾,女親友不敢輕言接受,擔心如果違諾會遭夫家指責,但白白錯失這機會,擔心相信日後更難尋覓真愛。

單親媽媽遇上第二春應否改嫁引發熱議。示意圖片
單親媽媽遇上第二春應否改嫁引發熱議。示意圖片

發文者自言,「老實講,我都有個女,爲乜都好我都唔會放棄個女嘅撫養權,包括男人、愛情。爺嫲冇咗仔想要返個孫都可以理解,但祖父母可以冇孫,阿媽不能冇咗子女。我認爲,最好阿嫂個男友肯讓步,或者遲下先結。不過我又有懷疑,想結就是想一齊住。」

有人認為,「真愛對方就唔會為一張紙就分開,除非個男人為咗其他嘢啦!反正都係等多幾年個女成年就得啦!」、「女兒正入青春期,太多顧慮。應該以女兒為重,如果女已經四十多,個男人也不會太年輕,再等多七八年也可以,不一定要結婚吧!」

有人則寧願放棄,「一定會遵守啦!如果樓主親友要愛情,就先放棄麵包吧!把先夫嘅資產&間屋交還俾男家/女兒」

有人更質疑新歡另有企圖,「一定唔好結啦。個男人想攞個女人嘅資產咋!如果個男人真係愛女人,等多6年,等個小朋友18歲,分返50%畀返個小朋友,先結婚啦。個男人想現在結,就係想吞咗個小朋友個份」。

不過也有人批評先夫無理,「大家唔覺得個先夫好有問題 ?人都唔喺度,仲要限住女方唔可以搵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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