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台灣】內媒:10被告當庭認罪冀從輕處罰 鹽田法院宣布擇期宣判

2020-12-28 22:05

12名港人家屬批評當局秘密審訊。
12名港人家屬批評當局秘密審訊。

12名涉嫌偷渡的港人,其中10人的案件今日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展開審訊,法院傍晚宣佈案件將擇期宣判。家屬要求當局勿再以「擇期宣判」等理由,繼續無了期拖延釋放12港人的日期。有內地媒體報道則指,鄧棨然、喬映瑜等10人當庭均表示認罪,希望法庭從輕處罰。

家屬表示,儘管中國法院今早稱審訊以公開形式進行,但卻以旁聽席已滿為由,拒絕家屬、委託律師、記者,以至各國外交人員旁聽庭審;官派律師亦拒絕接聽家屬電話,拒絕回應家屬訊息,形容是「秘密審訊」。家屬指12港人的基本權利早已被中共剝奪,審訊過程不公義,家屬早已承受極大痛苦,所求的亦只是希望子女能夠安然無恙,早日回港團聚。

有內地媒體報道指,公訴機關指控,鄧棨然、喬映瑜根據他人安排,策劃組織多人從香港偷渡至台灣。2020年8月23日凌晨,鄧棨然、喬映瑜分別聯繫鄭子豪等8人以及廖某某、黃某某(均另案處理)在香港西貢布袋澳會合,共同乘船偷渡,在途經廣東省管轄海域時被海警部門查獲。報道又指,法庭聽取10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涉嫌偷越邊境犯罪的辯護意見,並聽取了公訴人和辯護人的控辯意見。鄧棨然、喬映瑜等10人當庭均表示認罪,希望法庭從輕處罰。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發通報指,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鄧棨然、喬映瑜組織他人偷越邊境,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偷越邊境案。法庭聽取了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和各被告人及委託律師的辯護意見,將擇期宣判。部分港籍和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以及被告人親屬旁聽了公開審理。

另外,有家屬律師則認為,不當庭宣判有幾個可能性,第一,庭審中發生了一些意外情況,法官不敢擅自決定,需要下來彙報後聽從更好級別官員的決定。第二,官方要營造威不可測的氛圍,不能讓人覺得民間可以預測到官方的結果。第三,兩個未成年人的聽證結果沒有出來,需要等待結果後一並公佈。第四,因本案重大,需要履行內部審批程序,比如審委會或者政法委開會等。第五,為了協調判決日期與刑期一致,防止判決後家屬或律師不服鬧事,乾脆等到要放人的時候再判決。判決後10天就放人,這段時間用來協調與香港方面的交接和遣返。本案是今年8月25日正式拘留,如果有8個人判6個月的話,刑期就是到明年2月24日。公安局是今年11月27日移送檢察院,檢察院是今年12月16日起訴到法院,法院應該在明年2月15號之前判決,所以不排除晚點宣判的可能性。但是結果應該是已經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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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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