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黎智英獲准保釋上訴 馬道立、李義及張舉能今早審理
2020-12-31 10:42
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上周批准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以現金1000萬元和其餘苛刻條件保釋,並駁回律政司透過高院上訴至終審法院的申請。李官其後在判辭中解釋,《國安法》並沒有限制法庭不得准予被告保釋,而且保釋決定非最終決定,故原訟法庭不能批准上訴許可。律政司翌日直接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聆訊將於今早,在將退休的首席法官馬道立、下任首席法官張舉能和常任法官李義,共3位法官席前審理。
律政司派出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和高級檢控官張卓勤申請上訴。律政司一方堅持法官李運騰的保釋決定是最終決定,律政司認為法官根據《港區國安法》罪行而下定的保釋決定,有別於一般刑事罪行的保釋,前者的決定有終結意思。
法官指,條文中沒有寫明終審法院有法律地位去覆核保釋決定,控方同意沒有,但法官同時須考慮批准觸犯《港區國安法》疑犯保釋的風險,決定將增加被告重犯機會,危害國家安全同時跟《港區國安法》成立目的背道以馳。同時故此,本案具重大爭議,須終審法院批准上訴。
行政長官辦公室日前亦證實,法官馬道立、李義和張舉能,都是行政長官按國安法指定法官。
法庭記者:蕭文軒
建立時間:0800
更新時間: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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