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菜東主襲環保署督察上訴得直 終院指裁判官盤問控方證人過度干預

2021-01-12 12:24

大埔「盧爸爸私房菜」東主兼主廚盧建新,被指在2017年襲擊一名上門處理油煙投訴的環境保護署督察,裁判官吳重儀裁定盧普通襲擊罪成,被判監4星期,緩刑18個月,但盧候判時遭還柙14日。終審法院上周一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和及擱置刑罰,並獲得近12500元的賠償,案件亦是前首席法官馬道立任內審訊的最後一案。終院今頒書面理由,指裁判官沒有處理證人證供中不一致的地方,而裁判官在盧盤問控方證人時過度干預,裁判官令盧沒有獲得公平審訊。

本案判案理由書由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霍兆剛頒發,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及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勳爵均表示贊同。判詞中指出涉案兩名環保署人員的證供有明顯分歧,包括盧何時離開廚房以及盧何時涉嫌干犯普通襲擊罪,但裁判官吳重儀沒有處理該些分歧,又沒有協助在原審時沒有律師代表的盧向該兩名環保署人員指出證供中不一致的地方。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林嘉欣於2019年,卻裁定該些分歧並不影響兩名環保署人員的證供可信性及可靠性。終審庭裁定盧的唯一抗辯是完全否認該兩名環保署人員的證供,二人證供的分歧相當重要,而裁判官吳重儀沒有處理並解釋該兩名環保署人員的證供中不一致的地方,以及在盧盤問兩名環保署人員時過度干預,令盧沒有獲得公平審訊,故一致裁定盧上訴得直。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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