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大學生破壞港鐵設施判入勞教中心 送貨員「私了」中年漢囚40月

2021-01-13 11:43

被告羅曉鋒。
被告羅曉鋒。

前年9月大批市民集結在元朗港鐵站一帶,18歲準大學生羅曉鋒承認夥同部分示威者破壞站內和商場設施。入夜後示威活動蔓延至元朗市中心,期間32歲送貨員張裕泰和其他人把一名中年漢「私了」。兩人早前分別承認非法集結,暴動和非法禁錮罪,今分別被判囚40月及判入勞教中心,法庭亦頒下賠償令,下令兩被告分別須向事主和食肆賠償2500和7000元。

法官姚勳智批評兩被告角色積極主動,尤其張裕泰主動跟隨事主並喝令對方認錯和下跪,其行為完全是「暴力」和「野蠻」,難以想像在文明社會中有人可以眾目睽睽下有如此作為,實在令人髮指。法庭基於他有自閉症和精神科病歷,酌情扣減刑期後判處他入獄40月。

至於被判處勞教中心令的羅曉鋒,他破壞多部閉路電視鏡頭,同樣嚴重,倘若他不是犯案時僅得16歲,法庭必然判囚。

案發前年9月21日晚上,大批示威者在元朗形點商場集會,案發時僅16歲的羅曉鋒聯同其他示威者至連接商場的元朗站出口,在閘口外以桌椅等雜物堵塞出口,片段指他曾使用噴漆破壞共14組閉路電視鏡頭。 

示威蔓延至翌日凌晨,而聚集人士逐漸移動往元朗市中心。52歲事主李德忠下班途徑康景街,遭示威者認出他曾在別處撕掉「連儂牆」文宣。事主強調自己是無辜,但仍遭案發時30歲的張裕泰和其他集結人士所包圍,張裕泰更強迫事主跪下,期間有人向事主擲水樽和玻璃等導致他受傷,張裕泰又喝令他交出手機,然後將它摔在地上。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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