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宣誓】收信4周內簽聲明 聶德權否認進程急有人拒簽再跟進

2021-01-18 15:05

聶德權指出,公務員本身有市民身分,本身擁有的言論自由、表達自由,受到基本法及香港法例保障。
聶德權指出,公務員本身有市民身分,本身擁有的言論自由、表達自由,受到基本法及香港法例保障。

公務員事務局日前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出通告,指去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須在收信函後4星期內,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特區政府負責。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表示,會待發信1個月後,若有人拒絕簽署再作跟進。他又否認要求公務員宣誓和簽聲明的進程太急。

聶德權下午指出,公務員本身有市民身分,本身擁有的言論自由、表達自由,受到基本法及香港法例保障。但當有公務員身分時,便要考慮不要與公務員身分存在衝突,特別是公開參與活動表達意見時,這方面更加需要留意。他表明會按這原則去處理,但具體情境很難細說。

他並提到,新公務員工會決定解散,是工會自己的事情,他相信公務員對簽署聲明承諾擁護《基本法》等,並不困難,因加入政府的,是理所當然要履行相關責任。聶德權續指,會待發信1個月後,若有人拒絕簽署再作跟進,包括提交拒絕聲明簽署的原因,並按機制處理個案。

聶德權否認推行公務員宣誓進程太急,因當局去年7月已向立法會提交建議,之後有與公務員團體諮詢和磋商,確保工作有序地進行。

而聶德權早上出席立法會,回應有工會關注公務員宣誓效忠特區政府後,是否不可以上街爭取權益,以及是否可接受「反華」媒體訪問時指,就公務員薪酬待遇等議題,工會團體如透過合法途徑,為會員捍衛利益及反映意見,做法的合理的。至於以公務員身分接受訪問,聶德權提醒要留意言論及表達方式,但若說明是反華媒體,他認為態度是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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