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磚掟水炮車判感化 律政司刑期覆核被駁回維持原判
2021-02-02 16:13
18歲港大專業進修學院學生去年元旦遊行期間,向警方水炮車掟磚及管有鎚仔、鎅刀、易燃液體、打火機等,他承認刑事損壞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去年8月被判18個月感化令。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向錢禮裁判官提出刑期覆核,主張改判勞教中心。裁判官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後,認為現階段不適合改判,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駁回申請,維持原判,並准辯方獲得訟費。
被告陳業云被控於2020年1月1月,在灣仔金聯商業中心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一部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他另被控同日同地管有一個載有210毫升環己烷、甲基環己烷及19克蔗糖有機混合物的塑膠瓶、一把美工刀、一個打火機及一個錘。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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