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誇大活動收據金額呃3300元 康文署助理經理遭廉署起訴
2021-02-04 15:52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一名助理經理,控告她涉嫌使用載有被誇大金額的收據,就一項地區游泳比賽申領開支。被告今日(二月四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廉署早前接獲康文署轉介的貪污投訴,經調查後控告康文署二級助理康樂事務經理潘麗艷(39歲)一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
被告今日無須答辯,裁判官梁嘉琪將案件押後至3月25日再提堂。
助理康樂事務經理可向康文署申請特別預墊備用金,以支付舉辦活動時預計涉及的開支。康文署會以支票向負責活動的助理康樂事務經理發放相關金額,申領人其後可申領有關開支。
被告於案發時任職康文署二級助理康樂事務經理,被派往九龍公園辦事處工作。她負責定期舉辦地區活動,以鼓勵各年齡階層人士建立健康積極的生活模式。
被告就一項於2019年9月15日為油尖旺區舉行的游泳比賽,獲康文署授權持有及運用一筆特別預墊備用金逾5.8萬元。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2019年10月2日,使用一份申請領回已代付費用表格,及5張由3間商店發出的收據,以誤導康文署,而該等文件載有虛假的陳述,即開支金額被誇大了。廉署調查發現,該等開支據報涉及購買文具,而且總金額被誇大了逾3300元。
康文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庄翼培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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