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年刑毀優品360店判18個月感化 官告誡:與其破壞不如做啲嘢幫人
2021-02-05 11:42
14歲男童於去年2月24日破壞天耀商場「優品 360」,早前經審訊後定罪,今於屯門法院判刑。水佳麗裁判官連番質問男童犯案後的心情問道:「出左氣喎,打爛人地啲野,應該好開心架?」並告誡男童:「你肯每一日去幫人,而非做破壞,呢個社會會因為你變得更好。」最後考慮到男童有情緒問題及邊緣智力,判其遵守18個月感化令,遵守晚7早6的宵禁令。
辯方求情時指,男童面見感化官時表現合作,坦白承認錯誤,他希望將來可以繼續讀書,日後成為一名咖啡師或廚師,希望法庭能念有男童有精神問題,當日是因衝動犯未,採納感化報告的建議,判處感化令或更生中心。
水官判刑前對男童說:「你有好多不滿,與其去破壞,去做一啲野可以去幫人,你細個唔係咩都做唔到。」並直言不覺得男童為邊緣智力,稱:「希望你既聰明用係啲啱嘅事上。」最後,水官稱因男童有精神及邊緣智力等問題,或者比較容易受朋友影響,加上案件只涉及一次事件,男童當時的角色只是跟隨者,判處18個月感化令。
法庭記者: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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