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7待接手龕位無法交易 投資公司入稟告鍾寬永堂等人違約
2021-02-17 14:56
管理屯門青山村覺塵別院內骨灰龕位的鍾寬永堂,2008年以300萬元出售其中892個龕位管理權給投資公司。惟祖堂後來易手,並對投資公司人員拒諸門外,投資公司遂入稟高等法院,指控祖堂一方違約。投資公司董事指,對方突然禁止他入園,導致他無法管理617個待接手的龕位,損失逾3400萬元。
原告堃濬投資有限公司,首被告為鍾寬永堂管理人釋德光、高美、釋智行,以及次被告覺塵別院有限公司。
堃濬投資公司董事黎沃強指,祖堂易手後,令617個待接手的龕位無法交易,導致投資公司損失3400萬,惟根據覺塵一方的計算方法,龕位最高共值2100萬元,他解釋,是因為每個龕位根據其地理位置排列組合等,均有不同的價值。
覺塵一方續質疑,黎原本預留了6個龕位給他和其家屬自用,又答應將一部分的龕位以低價出售作為慈善用途,故不能要求院方賠償全數617個龕位。黎承認有部分龕位是作預留自用和慈善用途。雖然黎後來知道祖堂易手,但他承認他並沒有見過任何書面協議。
法庭記者 :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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