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員拒捕罪成還押候判 辯方質疑警用過分武力官不認同

2021-03-08 14:57

被告梁霆。 資料圖片
被告梁霆。 資料圖片

前年10月27日旺角區發生衝突,期間一名資訊科技員涉嫌在被捕過程中反抗掙扎。該科目技員經審訊後今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抗拒警務人員罪成。裁判官黃士翔指,辯方嘗試質疑警方採用過分武力去制服被告,卻不播放一個較能反映事實的新聞片段,而是用較遠距離及不清晰的片段去支持其說法,法庭對此盤問手法感到失望。黃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9日判刑,以候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押監房。

32歲被告梁霆,被控2019年10月27日,在彌敦道近奶路臣街交界,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員A。

黃官在裁決時指,辯方質疑警員制服被告時,將被告的腳屈曲施壓而導致被告受到不需要痛苦。

但這套動作只是為有效控制反抗人士,即使被告越掙扎時越感到痛苦,故警員並非無理令被告痛苦,另有新聞片段顯示,警員將被告的腳擺放在不同位置,而非用力壓下。

黃官接納兩名警員的供詞,指出警員懷疑被告參與非法集結才作拘捕,過程中使用合理武力,但被告卻多次反抗,故此裁定他罪成。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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