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7處納強檢名單 包括粉嶺牽晴間第1座
2021-03-09 22:06
政府已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7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檢測。
今日有7個指明地方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分別為粉嶺一鳴路23號牽晴間第1座、東涌海濱路12號藍天海岸第1座、西營盤威利麻街8-12號星輝大廈、北角英皇道406-408號康威大廈、觀塘觀塘道388號創紀之城1期-渣打中心8樓渣打銀行、銅鑼灣告士打道311號皇室大廈35樓安達人壽香港,以及新界大埔汀角路及南運路交滙處土木工程拓展署工務區域試驗所。
任何在2月24日至3月9日期間曾身處任何指明大廈超過2小時的人士,須於3月1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3月7日至3月9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任何在2月24日至3月9日曾在任何指明工作場所工作或值勤的人士,須於3月1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3月7日至3月9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政府明日會在西營盤李陞街遊樂場為須接受強制檢測的當區居民及工作人員增設流動採樣站。位於鰂魚涌社區會堂停車場的流動採樣站會延長服務日期至3月1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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