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及藥房認售含菌量超標口罩 各罰$5000

2021-03-10 16:40

海關於去年7月在放蛇假扮顧客,先後揭發7家藥房出售的口罩含菌量超標,分別達0.15至11.5倍,店舖負責人被控供應不安全消費品罪,涉事藥房則被票控供應、製造或輸入不安全消費品罪,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其中一名公司董事及藥房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各判罰款5,000元。

主審裁判官林希維在判案時強調,被告提供的防疫用品必須確保衞生安全,考慮案中口罩含菌量低、口罩數目及金額不多,以及被告初犯,決定罰款。

被告黃香古,被控一項供應不安全消費品罪,其代表的藥滙有限公司以龍城大藥粧經營,則被票控一項供應/製造/輸入不安全消費品。

海關人員於去年2月7日假扮顧客到駱克道店舖,以1,497元購買三盒Breathe Easy口罩,經檢驗所作測試,揭發細菌含量超出標準0.4倍,但屬低風險程度。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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