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遭環保署拖延還原工程無理終止租約 公司入稟求裁定租約有效
2021-03-10 17:32
原於2018年底獲批屯門環保園近2公頃用地設立廢紙回收再造廠的公司Rocsky International Limited疑一直遭環保署拖延用地還原工程,再遭無理終止租約,昨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裁定租約尚未啟動,仍然有效,並追討期間已付租金保證金連同利息。
原告為Rocsky International Limited(Rocsky),被告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稟狀指雙方於2018年12月4日簽署20年租約,由環保署租出屯門環保園約19000千公頃用地予Rocsky設立廢紙回收再造廠,首5年月租近40萬元。簽組時該地皮表面建有一層混凝土層,多番交涉下環保署人員同意先清除混凝土層,讓Rocsky作勘探工程,再動工建廠,屆時才開始計算租約期。然而Rocsky指環保署截至去年8月中,一直拖延還原工程,未有清空地皮,致原訂前年二三月生效的租約,理應尚未觸發生效,而期間雙方協議下,Rocsky自願繳付了部分租金。至去年8月中環保署基於Rocsky違約,少付租金及逾期尚未動工建廠,故終止租約,因此Rocsky入稟追討損失並要求裁定租約有效。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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