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警總請願涉違限聚令 7人否認控罪押6月再訊
2021-03-12 17:30
社民連8人去年4月30日在警察總部門外示威,被警察以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群組聚集為由發出傳票。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一名被告李善芝承認控罪,被判罰款4,500元,其餘7人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6月11日再訊。
8名被告為社民連主席黃浩銘、副主席梁國雄、行政委員會成員曾健成、陳寶瑩、辛浩銘,成員周樹榮、李善芝及梁智輝。當中第二被告李善芝承認控罪,被判罰款4,500元,其餘7人否認控罪。
由於日前社民連工黨示威案同樣涉嫌違反限聚令被法庭發出傳票,被裁定罪成,正就罪成裁決申請上訴。而此兩宗案件性質相似,對於限聚令詮釋有相同爭議。故此辯方申請把案件押後半年再訊,待社民連工黨示威案得出上訊結果後再訊。
裁判官林希維則指,半年時間太長,建議押後3個月至6月4 日。惟「阿牛」曾健成則向律師指出他當中全日要悼念六四,林官最終同意把案件押後至6月11日再訊。社民連主席黃浩銘則稱讚林官「英明」,林官馬上澄清「我冇任何睇法,只係想節省時間,避免拗撬。」
法庭記者 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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