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善用濕地緩衝區建屋 黃偉綸:年內檢討規劃指引

2021-03-24 14:55

濕地緩衝區。 資料圖片
濕地緩衝區。 資料圖片

本港土地供應緊張,以致房屋問題一直未解決。立法會議員劉國勳關注有建議發展新界濕地緩衝區。發展局書面回覆時指,濕地緩衝區內超過4成(即約513公頃)土地被劃作可作住宅發展土地用途,地積比率限制主要為0.2至0.4之間,政府會在平衡保育與增加房屋土地供應的前提下,檢討有關濕地緩衝區的規劃指引,目標是在今年內提出建議。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指,政府早年在后海灣濕地保育區邊緣劃出一段約500米闊、覆蓋約1 000公頃的地帶,並指定為濕地緩衝區(緩衝區)。但有評論指出,隨著淡水魚養殖業近年式微,緩衝區內不少魚塘現已荒廢,促政府重新規劃緩衝區,釋放土地的發展潛力,善用土地資源,又要求當局交代濕地緩衝區發展政策檢討進度。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表示,后海灣地區的相連魚塘劃為「濕地保育區」,規定除了為保存這個地區的生態價值而必須進行的發展外,現有魚塘全部都須予保育。此外,沿「濕地保育區」朝陸地方向的邊緣劃出約500米闊的地帶,指定為「濕地緩衝區」,意向是保護「濕地保育區」內的濕地的生態完整,以確保「濕地保育區」不會受附近發展的干擾。城規會於2014年因應蠔殼圍生態實地調查的結果而把其納入「濕地保育區」及「濕地緩衝區」的範圍,並更新規劃指引。

發展局又指,就「濕地緩衝區」,指其本質是為了緩衝發展對「濕地保育區」內濕地的負面干擾,但並非禁止發展,事實上「濕地緩衝區」內超過4成(即約513公頃)土地在分區計劃大綱圖上劃作可作住宅發展的土地用途地帶,包括「其他指定用途(綜合發展包括濕地復修區)」、「綜合發展區」、「住宅(乙類)」、「住宅(丙類)」、「住宅(丁類)」、「鄉村式發展」等。

另外,在「濕地緩衝區」進行的新發展/重建計劃,必須提交生態影響評估報告,以證明有關發展不會對「濕地保育區」造成環境干擾。根據相關分區計劃大綱圖,現時在「濕地緩衝區」的地積比率限制主要為0.2至0.4倍之間,但現有規劃機制提供了渠道向城規會申請放寬有關區内住宅發展地帶的地積比率限制,城規會亦一直按個別規劃申請的情況作出考慮。事實上,部分涉及現有發展的地帶及已獲批規劃許可的發展的地積比率達1.5至3倍之間。

發展局表示,基於不斷改變的規劃情況及社會需要,政府會在平衡保育與增加房屋土地供應的前提下,檢討有關「濕地緩衝區」的規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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