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向「劈腿」當差女友施襲 官質疑事主無即時求助

2021-03-25 16:51

女事主馮嘉茵(左),被告蔡智浩(右)。
女事主馮嘉茵(左),被告蔡智浩(右)。

28歲男警疑因警隊女友「一腳踏兩船」,去年8月到其寓所攤牌時,爭執下疑因想搶去女警電話而捉住其手臂,造成瘀傷。男警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受審。女警在辯方律師盤問下表示不欲家人擔心,所以沒有向母親及胞兄提及被襲擊,但她後來承認瘀傷為意外造成。

女警馮嘉茵作供指,當晚與被告發生衝突後,「之後大家坐喺間房坐天光」,然後一起吃早餐,其後因咳嗽症狀到診所看醫生,並沒有向醫生求助。辯方律師指,女事主有多次機會向他人表示被襲但仍沒有向任何人提及。例如在就感冒病徵看醫生但沒有向醫生提及;與信任的母親及胞兄吃晚飯時,被家人問及手腳瘀傷,仍稱「搬嘢整親」。她後來承認受傷為意外造成,不涉及襲擊。

杜官指,事發當晚女事主受襲時為何不求助,在隔離房間睡覺的母親作供稱沒有聽到任何動靜。女警又稱胞兄在晚上上班,不在家中,母親卻表示兒子晚上在家中睡覺。杜官認為女警證供與其母親矛盾,不可信。

被告蔡智浩報稱為公務員。控罪指他於2020年8月18日在秀茂坪曉光街富華閣20樓D室襲擊馮嘉茵。

30歲女警原有一名32歲任職懲教主任的男友「呀鋒」,在去年5月結識同為衝鋒隊員的被告蔡智浩。馮嘉茵在男友「呀鋒」的陪伴下在8月20日報案。

法庭記者:王永欣

建立時間14:59
更新時間16:51

女事主馮嘉茵。
女事主馮嘉茵。
被告蔡智浩。
被告蔡智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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