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國安法遊行】銷售員認非法集結候判 官明言判監:唔會係短刑期
2021-03-29 17:17
銷售員去年5月在銅鑼灣參與反國歌法示威期間,多次高舉印有「光時」標語的黑色旗幟,他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展示煽動刊物罪則獲控方申請撤回。羅德泉裁判官明言判監是無可避免,且「唔會係短嘅刑期」,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背景報告,期間還押候懲。
29歲被告陳厚文承認於2020年5月24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案情指,事發當日大批示威者到銅鑼灣及灣仔一帶參與遊行,惟該遊行並無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示威者於下午一時開始向灣仔前進,其間有人堵路、縱火或打爛商戶的玻璃門窗。至下午約3時半,大批示威者聚集在東角度及軒尼斯道,警方驅散人群時在銅鑼灣地鐵站D2出口外拘捕了72人,但反遭示威者包圍要求「放人」。
示威者在警告下拒絕離去,繼續在馬路及行人路聚集及叫口號,其時被吿身穿黑衣,戴著手袖、護目鏡、防毒面具等裝備,在人群中高舉「光時」旗幟,警方展開驅散行動時衝前將他拘捕。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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