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散工非法集結判囚8個月 官:個人罪責不能低估

2021-04-15 10:50

被告呂葆華
被告呂葆華

前年12月初旺角一帶有群眾集結示威,期間33歲地盤散工參與其中被捕,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罪成。裁判官黃士翔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被告監禁8個月,指現場有數百人聚集投擲少量汽油彈及堵塞彌敦道亞皆老街交界,雖無證據顯示被告曾號召他人參與,但其身穿全黑衣著高叫口號,個人罪責不能低估。

黃官判刑指被告因應網上號召參與涉案非法集結紀念「831」,案發於敏感日子,可以導致群眾情緒更激動以至起哄。現場有約250至300人聚集,有人投擲雜物及少量汽油彈,投擲汽油彈必然有計劃而為之,警方曾舉旗警告及發射催淚彈驅散人群。涉案非法集結為時不長,約2小時,期間有人堵路,受阻的彌敦道亞皆老街交界屬行人和行車路口,鄰近有不少店鋪,事件最終無人受傷,亦無財物損毀,然而汽油彈對人身安全及財物有重大風險。案中雖無證據顯示被告曾號召他人參與或投擲汽油彈,但被告身穿全黑衣著,戴黑手套黑口罩,曾高叫「死黑警」、「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等口號,個人罪責不能低估,又認為其讀寫障礙及低於平均水平的智商並非嚴重的智商缺陷,終判囚8個月。

被告呂葆華被控於2019年12月1月在彌敦道近亞皆老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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