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大角咀海帆道一幅用地批予駐港國安公署 林健鋒支持指有必要性

2021-04-23 20:50

該用地總面積約11500平方米。政府新聞處圖片
該用地總面積約11500平方米。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府公布,將大角咀海帆道一幅由兩部分組成的政府用地批予駐港國家安全公署,以便其設立永久辦公室及附屬設施。
 
該用地總面積約11500平方米,坐落於西南九龍分區計劃大綱圖內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的地帶,在該地帶設立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的辦公室及附屬設施屬經常准許的用途。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於去年7月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8條成立。《香港國安法》第61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關部門須在駐港國家安全公署依《港區國安法》履行職責時,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將依據《港區國安法》及相關香港適用法規推展是項建築工程並承擔所需費用。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林健鋒表示支持,認為駐港國安公署依據《香港國安法》履行職責,設立永久辦公室有其必要性,而且突顯其重要性,符合實質工作需要。

林健鋒指出,《港區國安法》是港人的定海神針,去年六月底實施至今有效堵塞危害國家安全的漏洞,香港社會基本上回復穩定,他盼望,社會各界在國家安全這個大是大非的問題上站穩立場,共同發聲,繼續為香港長治久安作出貢獻。

林健鋒指出,《港區國安法》是港人的定海神針。資料圖片
林健鋒指出,《港區國安法》是港人的定海神針。資料圖片

建立時間17:04
更新時間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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