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裁定暴動與非法集結案不在場可入罪 夫婦申上訴至終院

2021-04-28 17:56

湯偉雄(右)及杜依蘭(左)。 資料圖片
湯偉雄(右)及杜依蘭(左)。 資料圖片

前年7.28上環暴動案中的湯偉雄及杜依蘭夫婦與17歲少女經審訊後脫罪。律政司不服裁決提出上訴。上訴庭日前頒下判詞裁定律政司勝訴,強調即使並非身處現場的參與者,明顯也是共同犯罪(joint enterprise),包括觀察環境提供資訊的「哨兵」以及駕車協助犯罪者逃脫的司機。夫婦二人日前已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證明書,要求把「共同犯罪」原則上訴至終審法院。

律政司已經收到被告夫婦要求上訴法庭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第32條發出證明書的通知。現時案件未有聆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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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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