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石靈灰安置所新骨灰龕位 下周二起接受申請

2021-05-03 16:49

粉嶺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網圖
粉嶺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網圖

食環署宣布,逾兩萬個位於粉嶺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B座的新建可續期骨灰龕位,將於下周二(11日)至下月10日接受申請。

食環署發言人指,繼去年編配的曾咀靈灰安置所(第二階段)及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A座新龕位後,署方將進行新一輪編配位於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B座22,050個可續期龕位,包21,720個標準龕位(11,490個禁香龕位及10 230個非禁香龕位),以及330個大型龕位(160個禁香龕位及170個非禁香龕位)。

申請人只須為同一位先人填寫一份申請表格,為其申請大型或標準龕位;申請大型龕位須於表格內,填寫至少3位先人的資料,而申請標準龕位則須填寫至少一位先人的資料。

食環署會以攪珠及電腦隨機方式定出中籤者編配龕位的次序及獲編配的特定龕位,中籤者可使用食環署網站的龕位位置查詢系統,查詢相關龕位的位置;如決定接受,須在指定日期和時間前往公眾龕位編配辦事處辦理相關手續及繳交費用。

至於骨灰安放期,申請人獲編配龕位後,最初的骨灰安放期為20年,期滿後可每10年續期一次。在安放期屆滿時,只要相關人士確認會為龕位續期及繳付當時訂明的費用,便可繼續使用獲編配的龕位。

申請表格由下周二(11日)起可於食環署網站下載,亦會於食環署港島或九龍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以及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派發,或經熱線以傳真索取。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所需文件的副本須於接受申請日期內以傳真、電郵或親身到港島或九龍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遞交或郵寄至上述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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