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強制借場作投票站 學界NGO有壓力

2021-05-04 07:19

選舉點票工作須通宵進行,借出場地的學校需派人駐校協助處理設施問題。
選舉點票工作須通宵進行,借出場地的學校需派人駐校協助處理設施問題。

政府正全力推動完善選舉制度,擬修例賦權選舉事務處,徵用學校及社福機構的場地作投票站,違者或被罰款。惟有外界質疑政府「自己有場地不用」,卻向其他界別強制「徵場」。據選舉報告書揭示,選舉期間偶有康文署及民政署場地會被借用,但的確並非年年沿用,亦未有解釋不借用原因。學界表示一般會配合選舉需要借場,惟試過選舉後,當局延遲四日才交還場地,影響學生上課,「叫前綫校長、教育界點信你?」社福機構則稱,涉及政府公共基金的項目,調動活動彈性較低,「唔係話停就停到」,望當局借場之餘提供相應支援。 記者 陳倩婷 林紫晴

社區中心、學校及社福機構場地往往是選舉票站的常用選址,但於一九年立法會選舉,有不少學校均因政治環境拒絕借場,政府今次擬修例准徵用場地,建制派議員紛表態贊成,但對學校而言,校方拒借場地會面對不明文壓力。

質疑政府「自己有場不用」

  在資助學校任教的楊校長(化名)透露,其校多次被借用作選舉票站,一九年再獲當局邀請,惟其時學校安裝新玻璃門不久,加上社會整體氣氛緊張,校長坦言「拒絕了不止一次」,但教育局分區人員多番游說,校方「看在分區份上」應允。

  對於多次被「選中」作票站的原因,楊校長引述選舉事務處解釋,該校設無障礙設施,方便輪椅人士進出。他指當局有必要提供清晰的借場準則,並公開罰款機制是否對所有場地一視同仁,「如果康文署自己有場地都唔借,要解釋原因」。

  事實上,康文署及民政署轄下場地亦經常轉為投票站,但並非每年沿用同一場地。在一六年立法會選舉中,選舉事務處指該年選舉與一五年區議會選舉太接近,為免混淆故盡量在同一場地設置投票站。不過對比兩年選舉的投票站選址,全港共三十八個票站於一六年未有沿用舊場地,當中包括四個康文署場地及一個民政署場地。

當局稱因改建或維修未獲借用

  康文署回覆查詢時指,當年曾收到選舉事務處的租用場地申請,並接納租用香港視覺藝術中心、屯門大會堂展覽廳及美林體育館三場地,但處方最終無租用,而土瓜灣市政大廈室內羽毛球場則因改建作其他用途而交由另一部門管理。灣仔民政事務處的灣仔活動中心曾接獲選舉事務處申請,但最終同樣未獲借用。選舉事務處解釋,上述政府場地因需進行維修,又或該處能物色地點、面積及設施較好的場地,故未有用作一六年立法會選舉票站。

  另外,一間未被沿用場地作票站的社福機構透露,當年選舉事務處曾視察同區數個場地,最終「嫌個場太細」不適用於立法會選舉而未借用。記者亦嘗試向部分該年無借場的官立學校了解,惟未獲回覆。

通宵點票 學校需派人協助

  學校妥協借場地予當局,但有時「手尾長」。楊校長憶述,當局於一九年曾承諾選舉翌晨、即周一可交還場地,但遲遲未派人拆走票站裝置,校方向教局投訴後,政府於周四才派員收拾殘局,期間學生需轉場上體育課。楊校長認為做法影響教學進度,質問「(當局)答應過但做唔到,叫前綫校長、教育界點信你?」他未聞今年底選舉需否再成為票站,但無奈苦笑「睇嚟都凶多吉少,我都打定輸數。」

  位於黃大仙區的嘉諾撒小學(新蒲崗)過往亦經常借出校舍作選舉票站,該校校長陳昌信認為,學校是政府資源,借出校舍作投票屬社會責任,惟他直言,投票以外,選舉點票工作要通宵進行,校方亦需派人駐校協助處理設施問題,「起碼要三位同事回校輪替工作,但要找同事通宵工作並不容易。」

  以往同業或因學校工程未有借場,對於當局擬加入罰款機制,陳昌信指出,過去有商有量的做法恒之有效,事實上有部分學校未有足夠資源配合,「選舉前外判公司都會提早送物資到學校,但未必每所學校都有空間作暫存。」

  有退休校長亦指,以往有願意借場的學校在選舉日前,校舍突發出現嚴重漏水等問題,最終亦無法借出場地予投票之用。

  身兼直資學校議會內務秘書的匯基書院(東九龍)校長鄭建德則稱,各區內學校睦鄰友好,如有學校有事未能借出場地,其他學校理應可協助,故他認為政府借用票站時,應着力於緩和社會氣氛,了解學校及其他機構的難處,而非採以處罰方式。

倡政府承擔另覓活動場地費

  社福機構亦是被借場作票站的「常客」,兩個場地位於政府物業範圍內的新家園協會,其社區發展總監梁秉堅透露,過往一直配合政府的借場要求,調動中心的活動及人手,與當局一直有商有量。不過梁秉堅坦言社福機構有營運壓力,加上活動經常於周末舉辦,若投得涉及政府公共基金的項目,須在限時內完成,變相調動活動的彈性較低,「有時服務唔係話停就停得到。」

  若機構因借場予政府,需另外覓場地辦活動,他建議政府承擔額外的營運費用。他又指,社福機構周日需恒常服務,籲當局思考有關場地是否首選,期望政府實行新例前諮詢並聆聽業界意見。

  新例一旦通過,借場頓時變為「強徵」。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直指,是次修例有別於以往新例先被反對派質疑,並需廣泛諮詢的做法。他續指,借場安排於過往三十年選舉中一直沿用,不理解政府此時引入新安排的原意,他形容修例做法是「新香港速度」,效率雖高,但犧牲了學校及社福機構與政府一直建立的互信,予人感覺「橫蠻霸道」,損害政府形象。

全文刊於《星島日報》

政府擬修例賦權選舉事務處,徵用學校及社福機構的場地作投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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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一九年區議會選舉加強投票站保安,包括派駐防暴警員戒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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