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未經同意公開張栢芝3子出世紙 《壹週刊》總編記者再申押後獲准
2021-05-10 12:06
《壹週刊》涉於前年刊登藝人張栢芝第三名兒子的出世紙資料,壹傳媒有限公司、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壹週刊》總編輯與一名記者等4人,分別被票控「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及「協助及教唆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兩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辯方表示需時去信律政司提出商討,獲准再度申請暫緩答辯。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要求辯方下次再提堂時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訊。
4名被告為壹傳媒有限公司、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壹週刊》總編輯麥景慶及記者鄭靜。兩間公司與麥景慶各被票控一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記者鄭靜則被控一項協助及教唆其餘被告干犯控罪。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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