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老闆控違《著作權法》 吳青峰撰4千字長文誓保蘇打綠歌曲

2021-05-12 16:00

青峰表示自己於情於理都沒有虧欠任何人。
青峰表示自己於情於理都沒有虧欠任何人。

吳青峰被前老闆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昨日於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長達4小時,青峰在同日深夜於社交網發出近4,000字長文,首次為此事發聲,詳述事件的來龍去脈,又難掩心痛表示對林暐哲徹底死心,直言視林暐哲為父親、恩師,想不到對方會如此對待他,讓他第二次經歷「失去父親」的過程:「一次又一次,我終究心死了。」更為正在懷孕的隊友馨儀也被林暐哲提告而感到十分心痛。

青峰表示在2018年的時候,大家在雙方律師見證下:「簽署『合約終止協議書』確認詞曲合作終止,我記得他一直告訴我要『妥善處理、好聚好散』,並且希望我們能『樹立典範』,告訴大家,不是每一個藝人跟經紀公司結束都要撕破臉。一直到2019年4月,我突然收到他的存證信函,我非常錯愕, 沒多久,林先生開始對我提起假處分、民事訴訟、甚至到刑事,還把我所創作的歌名搶註商標。我的律師苦笑地說:『他送給你全餐耶』。」

青峰表示自己於情於理都沒有虧欠任何人。
青峰表示自己於情於理都沒有虧欠任何人。
青峰寫了近4000字長文講述被前老闆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的來龍去脈。
青峰寫了近4000字長文講述被前老闆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的來龍去脈。

青峰被告後第一次見到林暐哲,他記得檢察官希望促成和解而問林暐哲的要求,對方表示「我希望他把寫給蘇打綠的所有詞曲都給我,我想keep住跟蘇打綠的美好回憶!」青峰憶述檢察官當場回應他「這要求已經超出案件範圍,你告『吳青峰』,現在卻要求『蘇打綠』,連我都覺得強人所難,你怎麼能要求他接受,不要講得很漂亮說是美好的回憶,但其實你是想要某些東西。況且現在都告了,也不美好了。」林暐哲這一番說話,令青峰懷疑他的最終目的,「當時訴訟的開端是《歌頌者》這首歌,和解條件卻是『蘇打綠過去和未來的歌』,過去近百首歌曲,甚至未來我還沒寫的歌?難道不令人懷疑這才是目的嗎?」

案件糾纏了兩年,青峰坦言不時被對方的律師以似是而非的理論攻擊,事件開始時,他正面臨《歌手2019》決賽演唱《歌頌者》的時候,他當時沒有告訴周遭的人發生什麼事,只是每天回到飯店默默流淚,他一度想過乾脆認輸用錢解決,「當花錢學教訓、認清一個人,也就不用浪費生命在他身上了。」但律師說對他說:「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正因如此,青峰才決定堅持下去,「我一直在為了未來我不認識,但可能面對一樣事情的創作者,拼命面對著。同時,一旦看清蘇打綠的歌曲是被搶奪的目標,我也必須為了蘇打綠六個人十多年的心血奮戰。」

青峰最後有感而發寫道:「我是一個創作者,還在努力創作著,我深知,音樂一旦失去靈魂,就只剩下技巧;而法律一旦忽略人心,產生漏洞,就只是文字罷了。」又引蘇格拉底名言:「不只要活著,還要良善地活著。」認為自己於情於理都沒有虧欠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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