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13人被控暴動押至7月合併處理 4被告申保釋獲批
2021-05-14 18:13
前年11月理工大學爆發衝突,多人被警方落案起訴暴動罪,今再有13人被控暴動罪的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再訊,同被控一項暴動罪,高勁修法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15日於區域法院合併處理,批准其中4名被告獲准保釋,另外1人保釋申請被拒,至於7名早前獲准保釋的被告可繼續以原有或獲批更改的保釋條件擔保。
還押的6名被告中有5人申請保釋,其中陳俊邦、羅健洋、李逸朗、袁太林獲准保釋,而李嘉希的保釋申請則被拒。另外7名早前獲准保釋的被告,陳頌欣、許寧軒、梁子揚、馬嘉惠、嚴家朗、鍾泯俊、郭志帆,其中4人申請更改保釋條件,高官批准3人的申請,但認為其餘1人的工作證明未夠清楚,要求他再提交書面申請。
4人的保釋條件包括 10 萬元擔保、5萬元人事擔保、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 BNO、每日到警署報到,以及遵守宵禁等。
13名被告為梁子揚(25 歲,港大學生)、陳俊邦(21 歲,非緊急救護運送服務員)、 陳頌欣(17 歲,應屆DSE考生)、鍾泯浚(30 歲,學生)、郭志帆(24 歲,無業)、郭添明(20 歲,餐廳經理)、許寧軒(20 歲,中大學生)、羅健洋(16 歲,中五學生)、李嘉希(19 歲,大專學生)、李日朗(21 歲,浸大學生)、馬嘉惠(27 歲,護士)、嚴家朗(28 歲,汽車美容技師)及袁太林(21 歲,建築工人)。
他們分別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部分人另被控2019年11月17日在香港九龍理工大學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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