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涉非法集結聲稱勸示威者離開 官斥自欺欺人判囚5個半月

2021-05-21 11:51

事發當日有大批示威者在中環聚集。資料圖片
事發當日有大批示威者在中環聚集。資料圖片

前年11月在中環有市民發起「和你Lunch」示威活動,一名聲稱患有認知障礙症的六旬男子,在現場與示威者對話,及斥責清理路障人士,被控以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原定於昨日在東區法院開審,惟被告在開審前認罪。裁判官鄭紀航今指,被告案發時戴口罩、攜帶雨傘,與在場堵路的示威者彼此壯膽,不接納被告辯稱當日只是勸示威者離開,直斥該說法與其行為「背道而馳」、「南轅北轍」及「自欺欺人」,最終判被告入獄5個月另兩星期。

被告梁榮光(67歲)現時報稱退休人士,案發時則從事電子零件貿易工作。控罪指稱他於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非法集結。案情指,當日下午約有200名示威者在中環畢打街一帶堵路。下午2時許,被告身穿西裝、戴著口罩、手持行山仗,在示威前線與數名人士交流,並斥責清理路障的途人「呢度香港嚟㗎!Get out啦!X街!」及「走啦!有狗嚟喇!」被告被捕時被搜出望遠鏡、護目鏡等物品。

鄭官判刑前指,被告當日戴著一個深綠色口罩且撐起黑色雨傘,同時攜帶另外兩個口罩、行山杖、泳鏡等物品,乃反修例示威者的慣常裝備,其裝束與非法示威者完全吻合。加上當時本港以至全球尚未爆發疫情,被告顯然是為了遮蓋容貌,甚至協助別人隱藏身分,帶給示威者壯膽效應,鄭官遂裁定被告就是示威者的一分子。

至於被告稱自己只是勸年輕人回家,鄭官引述案情指,當日有示威者以雪糕筒、磚頭等堵路,有熱心市民曾嘗試清理路障,被告卻數次呼喝斥責對方「呢度香港嚟㗎!Get out啦!X街!」及「走啦!有狗嚟喇!」,反映他一直參與其中,雖然不至於涉及暴力,惟當日群情洶湧、在場人士情緒高漲,被告行為與示威者彼此壯膽,直指被告說法「南轅北轍、極度牽強、自欺欺人」。

鄭官亦不信納被告辯稱因膝蓋問題而攜帶行山杖,直指當日多條呈堂的錄影片段均顯示,被告並未有拿出該行山杖,他其後走到前線與示威者對談時拿出雨傘,也不是用雨傘借力,故判斷被告的行山杖只屬收藏使用。

另證據片段所見,當日霸佔中環路面的示威者不斷流動、連綿不絕,估計參與集結人數必定遠超於定格畫面所顯示的,估算在場不少於500人,故鄭官不接受辯方稱只有200名示威者。

綜合所有量刑因素,鄭官指案發時間為工作日下午,地點則是中環的心臟地帶,認為本案的集結整體嚴重性相當大,量刑起點為7個月,惟被告於開審前一個工作天認罪,故給予略多於兩成的刑期折扣,判其即時監禁5個月兩星期。

鄭官最後表示,對於被告的判刑感到惋惜,但被告非患末期疾病或特別嚴重,相信被告在監獄內一定能接受懲教署的適當照顧,希望被告痛定思痛、洗心革面,認清是非黑白,重申若要以香港為家,必須尊重香港法律。

被告疑因聽力不佳而全程需要身體傾前聆聽判詞,宣布刑期後亦不知結果,反問在場旁聽人士「即係幾耐?」。旁聽人士遂回答「五個月」,並謂「多謝你!梁生!」

法庭記者:凌子淇

建立時間:10:18
更新時間: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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