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涉駕車撞警車被控阻差辦公及危駕等罪 辯方稱司機意外溜前

2021-06-08 13:49

高級警員許浩賢(左);被告曾焌熙(右)。
高級警員許浩賢(左);被告曾焌熙(右)。

28歲男文員及28歲無業男涉於去年4月被警方截查時拒絕下車,並涉駕駛車輛撞向警車。二人今就阻差辦公及危險駕駛等罪於西九龍法院受審。辯方質疑司機因意外而溜前,曾打開司機門及被拉下車。

控方表示警員截停兩名被告的私家車時,二人沒有離開車廂,車門被鎖上。司機男文員曾開門,但隨即把車輛向前駛。而乘客無業男涉嫌管有的雨傘則構造扎實,「實實在在的不銹鋼」,傘柄與帆布位可分開,有別於一般市面的雨傘。

辯方透露將爭議男文員沒有阻撓警員的行為及意圖,及其駕駛行為是否低於應有水平。無業男則爭議當時行為是否構成阻礙,及是否有意圖以涉案雨傘傷人。

控方傳召高級警員許浩賢,他當日負責駕駛警車於洗衣街一帶巡邏,留意到左後方有涉案可疑車輛,於是按高級督察高國權指示,駛向該車的正前方將其截停。車內警員下車並指示司機「落車,熄匙」。惟司機沒有聽從指示,並以時速5至10公里溜前。許下車上前協助,嘗試在司機位剎停私家車但不成,直至私家車左前方撞向警車右後方乘客位近腳踏位置停下,造成8至10厘米的刮痕。

兩名被告依次為男文員陳棟材(28歲)和無業的曾焌熙(28歲)被控去年4月30日,在旺角近洗衣街與山東街交界,阻礙高級督察高國權、警員21793秦偉明,以及警員18434林浩翔執行職務。陳棟材另被控同日同地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曾焌熙則被控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指他同日同地管有一把帶有可拆除金屬杆的可伸縮雨傘。

法庭記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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