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17歲生認企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 押7.26判刑
2021-07-06 11:05
「12港人」之一的17歲學生黃臨福,早前因未成年而獲內地不予起訴,遣返回港。他於前年10月在旺角警署側門投擲汽油彈,今在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而企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罪。案情指,警方在被告手機中發現多段涉案WhatsApp聊天紀錄,被告曾表示:「我要做既野就係少左幾多手足我就係要燒死番幾多popo」。案件押後至7月26日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更生、勞改中心、教導所報告。姚勳智法官強調本案相當嚴重,即使法庭為黃索取多份報告,亦不代表一定會跟從報告建議判刑。
被告黃臨福,被控於2019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外連同林小雄和其他人有意圖而企圖用火摧毁或損壞旺角警署的側門,藉此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危害;並於同月同日在其住所內管有用啤酒瓶製成的三個汽油彈,意圖使用或准許他人用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案情指,當日凌晨1時許,黃與林子雄各手持一枚汽油彈,從水渠道出發至旺角警署,兩人分別以黑頸套和黑頭套蒙面。及後,兩人在旺角警署側門對面的通菜街,先後點燃手中汽油彈,並擲向警署側門,然後分頭逃跑。兩枚汽油彈在警署門外著地爆開,沒有起火。整個過程遭偵緝警員13989目擊,他隨即上前截停黃,再交由另一名警員作拘捕,黃在警誡下表示:「因為我好嬲,唔鍾意政府,所以我就掟汽油彈。」
警方其後到黃家中搜查,在其睡房的一個白色籃內發現3枚用玻璃樽製成的汽油彈,黃在警誡下承認:「依三支野係我架。」另據黃手機中的WhatsApp 記錄,黃曾向一個名為「Erie叔叔」的人表示:「我要燒死班popo為烈士報仇」、「我要做既野就係少左幾多手足我就係要燒死番幾多popo」。此外,「Erie叔叔」在案發前約1小時曾發訊息指:「我一點搭正,4個手足夾埋我掉汽油彈,側門一點正行為。」
法庭記者: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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