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處理5000宗起底投訴 私隱專員料起底刑事化將大改善

2021-07-16 10:24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資料圖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資料圖片

政府計劃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將起底行為刑事化,有關草案將於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首讀。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自2019年6月起至今年5月底,已處理逾5000宗「起底」投訴,約70%網絡平台都願意配合,移除起底內容,但有網民卻將起底內容重新上載,她相信此情況在修例後將可改善。

鍾麗玲出席電台節目時指,條例草案將起底罪行分為兩級,包括若有人未經當事人同意而披露個人資料,即屬違法;如有關行為令當事人或家屬受到指明傷害,罰則會加重。

至於條例將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有域外管轄權,她解釋,因不少網絡平台的母公司在海外,只要資料當事人是香港居民或身處香港,專員都要求移除起底內容,亦會聯絡相關公司在港員工,如果有關員工沒有權限移除內容,不會有刑責。

對於條例列明,私隱專員在緊急情況下,可在沒有法庭手令下截取電子器材內容,鍾麗玲強調,緊急情況即是有合理的犯罪懷疑、申請手令不切實可行等,相信只會在絕少情況下才執行。

不過,香港互聯網協會開放數據小組召集人黃浩華指,草案存在很多灰色地帶,例如沒有明確定義「個人資料」,如要將資料移除或下架涉及技術問題,需要1至3個工作天,但條例並無說明網絡平台要在多少時間內移除內容。同時,私隱專員有權在沒有法庭手令下展開搜查,他擔心業界會「斬腳趾避沙蟲」,一有懷疑就先行移除內容,縮窄本港的資訊自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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