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及提供非法回佣獲取工程合約 物管前技術經理及承辦商東主罪成

2021-07-23 17:16

兩被告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資料圖片
兩被告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物業管理公司前技術經理及一名工程承辦商東主行賄受賄,以取得一幢私人住宅大廈的冷氣工程合約,涉及非法回佣共逾1.8萬元。兩名被告今日(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伍俊銘,40歲,恒隆地產代理有限公司(恒隆)前助理技術經理,被裁定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同案被告譚仲昌,60歲,合聯(香港)工程有限公司(合聯)東主,則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暫委裁判官何慧嫻將案件押後至8月6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恒隆於案發時是灣仔區私人住宅大廈御峯的管理服務供應商。伍俊銘是一名恒隆助理技術經理,負責處理及監督該大廈的維修工作。譚仲昌是合聯的東主,該公司是恒隆的承辦商,負責冷氣系統維修工程。

案情透露,譚仲昌於2019年9月16日把一個信封交給伍俊銘。信封內有1.81萬元現金,給予伍俊銘作為促使恒隆將多份工程合約判給合聯的誘因或報酬。

信封內並有一張紙,詳細列出御峯14項冷氣系統維修工程及各項銀碼,合共1.809萬元。當中13項工程由伍俊銘負責,並在他建議下判授予合聯。

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師林芷瑩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周俊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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