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男生藏打火機及燃料 准保釋不得離港候訊
2021-08-04 17:21
去年母親節示威活動,17歲男生在中環天星碼頭被搜出2個打火機及2支打火機燃料,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將押後至10月1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現金500元保釋,並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以及居於報稱地址。
17歲男被告麥肇聰被指在2020年5月10日,在香港中環7號碼頭出口1號天橋保管2枝高度易燃液體及2個打火機,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該物品,以損壞財產。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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