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 發展商倡提升社區設施 應付未來人流

2021-08-07 04:30

■本報去年率先報道,新地擬於元朗一帶用地,向政府申請「土地共享先導計畫」,涉及伙數約四千伙。
■本報去年率先報道,新地擬於元朗一帶用地,向政府申請「土地共享先導計畫」,涉及伙數約四千伙。

  (星島日報報道)多家發展商先後申請「土地共享先導計畫」,區內日後將發展成一個「小社區」,潛在單位供應亦逐漸增加,就兩項目的申請文件顯示,發展商紛提出興建社區設施。當中恒基及會德豐旗下大埔用地,除建議在項目範圍內興建老人院及巴士站等,亦包括區內增建一條新的道路,以滿足日後需求。   不少「土地共享先導計畫」的用地均位於郊外一帶,故發展商與政府討論項目細節時,亦要顧及發展用地一帶的配套。當中恒基及會德豐旗下大埔用地,恒基指出,冀項目內將設有連接鄰村社區的樂悠大道,為居民提供生活所需和購物便利,另有老人院、幼兒中心和私營的公共服務等配套,亦預留土地作公共社區設施用途,例如巴士站、公眾停車場和街市等。   因應區內現時並無經濟活動,恒基稱,區內道路設施與交通流量是項目的重要考慮,因此在規劃上建議開通一條新路,以疏導和分流林錦公路的交通負荷,改善區內交通,便利區內居民出入。恒基冀望,能為大埔新市鎮帶來新面貌,建立新舊共融、智能、低碳,和健康平衡的新社區。   至於新地旗下元朗項目,新地指,該用地鄰近元朗東成里,地點優越,距離港鐵元朗站只是約十分鐘步程。新地亦於申請文件中建議,需在公營房屋/首置部分設公共交通總站。同時亦需要在申請位置外範圍,進行通道改善措施。   新地指,自政府於去年初公布計畫詳情後,便積極進行研究,並與相關政府部門進行磋商,以提出最佳的方案。新地期望,申請早日獲得顧問小組及行政會議的支持和原則上同意,以便盡快展開所需的法定和行政程序,令項目盡早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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